关于开展2018年度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7-11-21 11:41 点击次数:5661
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规范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其在改善环境质量中的作用,现就合肥市2018年度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根据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2018年度环保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等重点污染防治工程项目、重点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环境监管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等。
新建、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要求企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项目不纳入项目申报范围;单纯的环卫、绿化、水利等其他项目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单位和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三年内无环境违法行为。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污染防治技术先进。
3、具有项目配套资金筹措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
4、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实施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
5、未建或在建项目应确保在2018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行;已建成的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一年。
(三)申报材料内容
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主要内容、总投资、环境效益、立项时间、建设起止时间等。
2、填写合肥市环保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1)。
3、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方案。
5、已实施但未竣工的项目,提供在建材料;已完工项目另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验收材料等。
二、2018年度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财政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单位的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审核通过的项目,由所在辖区环保、财政部门负责人在合肥市环保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上签字、盖公章确认,并填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
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财政局将纸质申报材料和汇总表一式两份,于2017年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合肥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各一份。
本通知同步发布在365bet平台网投网站,以供下载。网址:http://www.www.myyiwubag.com/。
三、2018年度环保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选用
项目申报遵循公开、择优原则。对所有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市环保局、财政局将组织专家评审,从项目的污染治理效果、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可行性、项目前期基础是否扎实、配套资金筹措能力、工程概算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分。专家评审结果将提交市环保局、财政局办公会议审议,结合环保重点工作研究确定年度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具体分配计划将分别在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合肥市环保局:蔡 玲 63508125 合肥市财政局:孙 华 63532078
附件:各辖区2018年度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xls
合肥市环保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