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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落实防控措施,提升大气质量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8-01-19 16:51   点击次数:466

  为落实《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开展第三轮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的通知》要求,掌控企业应对重污染天气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县环保局双凤分局联合双凤管委会安全环保局于1月16日、17日对双凤开发区重点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措施进行了检查。
  两天时间共检查6家企业,重点检查企业上报的停产、限产生产线是否落实了停产、限产措施,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应对重污染天气综合防治的对策,采取的措施等。
更新设备,提升效果。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落实重污染天气防控措施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一是,对原密封效果不好的喷漆厂房进行了检修,对废气收集、吸附的过滤棉、活性炭进行了更换。二是,缩短喷漆时间,将原不定期喷漆改为定期、集中喷漆。三是,落实停产措施,对两条喷漆生产线进行了停产。
  源头把控、规范排放。限电30%是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落实停产、限产措施的主要手段之一。针对点多、面广,不利于粉尘收集的特点,为保证收集效果,该公司对粉尘收集设施进行了更新,对密闭效果不好的布袋进行了更换。限电期间在对耗电量大,粉尘收集设施老旧的生产线进行了停产的同时,对老旧粉尘收集处理设施进行了提升改造。
  完善设施、总量控制。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合肥万和电气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该公司2017年先后投入近50多万元完善和增上VOCS处理设施,将原VOCS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根据该公司提供的VOCS减排报告, 2017年度喷涂工序年削减VOCS288.5吨、注塑工序年削减VOCS243.8吨。与此同时,该公司更是把应对重污染天气防控措施,作为现阶段环保的主要工作抓紧、抓好。目前,该公司分别对喷涂和注塑工序的部分生产线进行了停产。
  在完成了三家重点停产、限产企业的检查后,还对合肥中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合肥祥福混凝土有限公司、合肥江淮混凝土有限公司应对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综合防控措施进行了检查。三家公司均能做到对出入厂区的水泥搅拌车进行冲洗,做到不裹带泥桨,对原料材料进行覆盖,保护地表湿润不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