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7-12-28 15:22   点击次数:446

  根据整改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条例规定的巢湖流域水环境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具体范围至今未确定,甚至仍然大量违法进行开发建设,条例要求长期没有落实。
  整改责任单位:省巢湖管理局、市环保局等
  整改落实情况:1、已全部暂停审批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2、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区划定方案已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审核,近期将出台;3、已将《环境保护法》等法规纳入市管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范围,组织开展新提任市管干部开展法律知识测试。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