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7-12-15 15:21   点击次数:450

  根据整改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问题:巢湖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不力。
  整改责任单位:省巢湖管理局、市环保局等
  整改落实情况:1、进一步厘清巢湖流域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和省巢湖管理局等在巢湖流域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2、落实巢湖流域考核问责机制。
  二、整改问题:巢湖是长江中下游五大淡水湖之一,是国家“三河三湖”治理的重点区域,是长江下游重要湿地,在调蓄流域洪水、补充长江径流、保障城乡用水、维护区域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巢湖治理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和国家要求仍有差距,形势不容乐观。
  整改责任单位:省巢湖管理局、市环保局等
  整改落实情况:1、按照“治理西北、保护西南、防治东北、连通东南、修复环湖”的分区治理方针和“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的治理路径,加大巢湖水环境保护力度;2、将污染源头减排、入湖河流减负、水系湿地净化、河道补水自净、湖泊引流扩容作为为治理重点。
  三、整改问题:渡江战役纪念馆西侧湿地属于合肥市包河区,2016年陆续非法倾倒土方20万立方米,损毁湿地约16.8万平方米。
  整改责任单位:包河区委区政府
  整改落实情况:1、立即制止渡江战役纪念馆西侧湿地损毁行为;2、组织实施渡江战役纪念馆西侧湿地生态功能修复工程,恢复湿地功能。
  四、整改问题:对渡江战役纪念馆西侧湿地被损毁问题,包河区政府既未查处,也未制止,导致湖泊水体被分割,湿地生态净化功能丧失。
  整改责任单位:包河区委区政府、市监察局
  整改落实情况:1、退还侵占的湿地,按照渡江战役纪念馆西侧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的方案设计,挖除部分土方,沟通水系,恢复湿地生态、净化功能;2、严肃查处、制止损毁湿地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整改问题:违规围占湖面进行旅游开发。督察发现,合肥市在巢湖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内以生态修复之名,行旅游开发之实。2013年实施巢湖沿岸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时,将原本规划连成一片的湿地从中隔断,预留1公里长的区域作为滨湖新区旅游码头规划用地。
  整改责任单位:省巢湖管理局、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整改落实情况:1、在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批和巢湖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具体范围划定前,停止审批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2、拆除滨湖新区临时码头,取消旅游码头规划;3、加强巢湖沿岸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整改问题:未批先建9个停车场,最大停车场占地近3万平方米。
  整改责任单位: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包河区委区政府
  整改落实情况:1、依法查处未批先建的9个停车场,分类清理;2、对违反《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停车场依法予以拆除,对其余停车场妥善处置。
  七、整改问题:以建设防波堤名义围占大量湖面,其中近2000亩湖面已经用作旅游开发。
  整改责任单位: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包河区委区政府
  整改落实情况:1、停止岸上草原所有项目的运营使用,退还旅游开发的2000亩湖面,恢复巢湖一级保护区内损害的生态功能;2、加强对防波堤建设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八、整改问题:派河流域肥西县配套管网建设长期不到位,污水处理能力闲置,全县污水处理率不足30%,大量污水直排,主要支流潭冲河水质逐年下降。
  整改责任单位:肥西县委县政府
  整改落实情况:1、对中派污水处理厂、紫蓬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完善雨污管网;2、实施污水处理率提升工程;
  3、对潭冲河沿岸排污口实施截污,推进潭冲河流域畜禽养殖场拆除关闭工作,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
  九、整改问题:派河流域肥西县配套管网建设长期不到位,污水处理能力闲置,全县污水处理率不足30%,大量污水直排,主要支流王建沟水质逐年下降。
  整改责任单位:肥西县委县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整改落实情况:1、对中派污水处理厂、紫蓬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完善雨污管网;2、实施污水处理率提升工程;
  3、完成老建材厂40户居住户拆迁工作,对雨污管网进行排查和整改。
  十、整改问题:合肥市肥西县李郢村陆家湾农庄生活污水直排,污染巢湖。
  整改责任单位:肥西县委县政府
  整改落实情况:陆家湾农庄已停业,纳入引江济淮佂迁范围,无生活污水直排现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