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科离子医学技术装备有限公司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7-12-22 09:35   点击次数:3039

合肥中科离子医学技术装备有限公司20171023日委托四川省科学城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承担合肥中科离子医学技术装备有限公司“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工程(二期)项目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方兴大道西侧,柏堰湾路(现有)与火龙地路(待建设)交口西南角的合肥中科离子医学技术装备有限公司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工程项目系统集成厂房内(该厂房非放射性建设部分已通过环评,批复号:环高审2017〔045〕号)。在该厂房内建设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工程。该项目已于2017年2月16日经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备案(合高经贸〔2017〕12号及变更函)。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2台(套)SC200型超导质子治疗系统(Ⅰ类医用射线装置)。项目还将配套形成CBCT图像引导系统及二维图像系统各20台(套)/年的生产能力,CBCT图像引导系统及二维图像系统均属Ⅲ类医用射线装置。

具体建设内容:项目所在系统集成厂房为单层厂房,建筑高度32.5m,建筑面积8187.75m2。内设大集成测试区、辅助系统配套区、治疗准备服务区、加速器测试区、Cantry测试区、功能配套区等六个部分。

本项目工程为单体单层建筑,建设面积约2700m2,高9.65m,设置于集成测试厂房大集成测试区一层。在其中开展行首台套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的测试、总装、集成、调试等工作。并有辅助系统配套区进行主控、供水、供电、水冷等系统配套。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非放射性环境评价已通过环评审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主要关注与辐射相关的污染源。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影响因素为:

1、辐射环境影响:Ⅰ类射线装置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产生的瞬发辐射(次级中子及γ射线)、感生放射性(活化空气、活化水排放、活化设备部件)、Ⅲ类医用射线装置生产调试过程中产生的X射线、质子加速器系统对周边电磁环境的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生产与调试过程中产生的臭氧、二氧化氮和活化空气排放对周边公众的影响。

3、水环境影响: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生产与调试过程中产生的活却水排放。

3、噪声影响:主要是来自风机、搅拌设备、泵类等运行的噪声。

4、固体废物:废弃更换的活化设备部件、冷却水交换树脂。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对于Ⅰ类射线装置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产生的瞬发辐射(次级中子及γ射线),本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设计并承担建设装置所在区域辐射防护工程。对于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所在区域,采用混凝土整体包覆的形式进行屏蔽。项目屏蔽体混凝土墙采用模块化设计方式,混凝土预制块采用凹凸结构拼接,接缝采用软性屏蔽材料填充浇筑。屏蔽体外表面任一点辐射剂量率均满足《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1 部分:一般原则》(GBZ/T201.1-2007)、《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5 部分:质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 201.5-2015)等标准规范要求。同时,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第三版)配置了相应的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管理措施。

2、Ⅲ类医用射线装置生产调试过程中均在独立铅房内开展,铅房屏蔽厚度8mm,可有效屏蔽生产调试过程中产生的X射线,铅房表面外表面任一点辐射剂量率均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要求。

3、本项目排放的活化气体对周边公众所致公众个人剂量远低于评价给出的公众剂量限值要求。项目排放的活化气体对周边公众影响是极其轻微的。

4、正常使用时,本项目水靶、质子治疗系统的活化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于水靶及冷却水为保证水质而进行的定期排放。排放方式是先排到质子治疗系统的废水收集池(平时用于收集设备冷却水的泄漏水及其它可能的少量废水),收集池的容积为5m3,足够收集废水的排放。收集到的废水经取样监测,监测合格后排到本项目的废水综合处理池,与其它废水混和并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轻微。

5、对于加速器活化设备部件,需对拆卸下来的部件加强管理,进行辐射水平监测、登记,暂存在专用的贮存装置内。本项目拟在系统集成厂房一层设置放射性部件储存间,拆除的活化的结构部件经包装后集中暂存在该储存间,最终将委托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等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6、对于产生电磁辐射的高频设备自身皆采取了金属屏蔽,可以使其对周围环境产生的电磁辐射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7、通过采用辐射区通排风措施,项目产生的臭氧和二氧化氮不会对其内部工作人员造成危害,相应废气排放浓度远低于到环境中去后受到大气的稀释,显然该排放造成周围空气中的环境空气浓度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大气影响轻微。

8、本项目运行期高噪声源主要为水泵噪声、冷水机组噪声、人员社会噪声和停车场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5dB(A)~92dB(A)。由于项目自身对声环境质量要求很高,同时项目本身并没有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高噪声设备或生产活动,因此,本项目运行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9、本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生产垃圾。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中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废物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了严格管理和有效及时处置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通过理论预测,本项目运行所致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及所致公众照射的有效剂量均小于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的20mSv/a的职业照射有效剂量基本限值和1mSv/a的公众照射有效剂量基本限值。也低于本次评价确定的5mSv/a的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和0.25mSv/a的公众照射剂量约束值。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的环境辐射影响较小。

2、评价认为,通过完善环评要求的各项措施后,建设单位合肥中科离子医学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具备从事Ⅰ、Ⅲ类射线装置生产、使用、销售的技术能力,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有效可行。

2、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项目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利益与代价,实施本项目具有正当性;项目设计采取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措施和非放射性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合理,可确保项目运行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运行对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很小,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是可接受的;项目运行产生的非放射性废气、废水、噪声等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项目的建设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要求、贯彻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包括防治放射性污染)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合肥中科离子医学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55128768

联系人: 翁磊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科学城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

资质等级:国家

联系电话:0816248692113699615925

联系人:陈心

信函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运输部安评中心大楼三楼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周围的村庄村民、以及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事先是否知道本项目在该地区建设;

(3)您认为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如不合理,请提出调整或修改意见;

(4)您认为本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5)您认识本项目的建设对地区经济发展是否有利;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7)您对本项目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态度;

(8)您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9)您对环保部门审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为环评第二次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和项目建设地周边同步进行公示。

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方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4日。                                              

                      合肥中科离子医学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四川省科学城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

20171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