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长鑫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220kV变电站及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7-12-08 08:48   点击次数:464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长鑫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220kV 变电站及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日。

文件名称:合肥长鑫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220kV 变电站及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pdf

批 文 号:合环审(电磁[201722

发文日期:2017年12月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合肥市环保局辐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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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51-6350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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