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0吨/年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7-12-11 16:39   点击次数:2508

一、建设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1000/年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项目拟采用稳定化固化技术中的水泥固化技术,依托皖维集团现有的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通过对水泥窑的改造及利用其尾气处置设施,使之具备焚烧危险废物的工艺标准要求,建成后达到处理工业废弃物1000吨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806.47万元。

建设内容:拟建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部分组成,拟在现有皖维集团水泥分厂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西侧山坡新建废液储罐间1座和投料间1座,分别配套液态和固态危废入窑输送线,依托现有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回转窑及其尾气处理设施处置危险废物。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影响因素为: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焚烧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HCl、二噁英、重金属等,以及投料前暂存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气体和恶臭气体等;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地面、车辆和容器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噪声主要是来自风机、搅拌设备、泵类等运行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可重复使用废弃包装物、静电除尘系统窑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本项目实施后,不新增炉窑窑尾、窑头配套的废气治理措施,充分利用水泥窑现有污染物控制措施,危险废物焚烧废气通过高温焚烧、碱性环境、SNCR脱硝系统、现有高效静电除尘器除尘后、增湿塔以及余热发电锅炉等降温措施后经120m烟囱高空排放。水泥窑排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限值要求,HClHFHg、二噁英、TOCTl+Cd+Pb+As Be+Cr+Sn+Sb+Cu+Co+Mn+Ni+V 等满足《水泥窑协同处 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固体危废投料间设置负压、风帘,生产的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气体经收集后,正常情况下抽至水泥窑焚烧;废液储罐间、精馏残渣暂存池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投料间冲洗水、运输车辆和容器冲洗水等,经收集至废水收集池后喷入水泥窑进行焚烧处置。项目初期雨水消防废水依托水泥分厂现有初期雨水和消防废水收集系统

3、地下水

本项目各构筑物,包括精馏残渣暂存池、危废投料间、废液储罐间、废水收集池等均须采取防渗措施,避免因废水或污染物质渗漏对地下水体的污染,可在较大程度上避免由于废水下渗等引起的地下水污染影响。

4、噪声

噪声本项目产生噪声设备相对于水泥厂而言,数量少、源强小。主要产噪设备包括:搅拌、各类风机、泵类等。本工程采取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选取低噪声设备、设置车间隔声、基础减振、高噪声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治理措施,同时针对厂区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定期保养车辆、避免厂区禁按喇叭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不可重复使用废弃包装物、静电除尘系统窑灰等,不可重复使用废弃包装物全部作为危险废物进入回转窑协同处置,静电除尘系统截留窑灰可返回生料系统。本项目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本项目为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前的堆放、贮存场所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要求设置防水、防渗措施,避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成后可以消解皖维集团1000t/a危险废物,缓解企业和地区处置危险废物的压力。本项目符合国家、安徽省及巢湖市有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项目取得周边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 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212123613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10-68707088

电子邮箱:1668841359@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C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周围的村庄村民、以及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事先是否知道本项目在该地区建设;

3)您认为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如不合理,请提出调整或修改意见;

4)您认为本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5)您认识本项目的建设对地区经济发展是否有利;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7)您对本项目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态度;

8)您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9)您对环保部门审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为环评第二次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和项目建设地周边进行公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方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2017128日至20171221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