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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召开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7-11-03 16:48   点击次数:7098

  为确保2017年底完成水泥、平板玻璃等12个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任务,11月1日,省环保厅召开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全省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汪莹纯厅长主持会议并讲话,贺泽群副厅长进行工作通报和部署。
  汪厅长首先肯定前阶段工作成绩,指出今年以来全省环保系统在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交办大量工作情况下,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诸多困难,开拓进取主动作为,如期完成火电和造纸两个行业206个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任务,为实施“一证式”管理奠定了基础。强调要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衔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融合总量控制制度,为排污收费(税)、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省委省政府打造生态文明安徽样板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实施排污许可制的重要性和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的紧迫性,确保年内完成水泥、平板玻璃等12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任务。
  完成既定任务,汪厅长要求,一要确保发证质量。各市县环保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要严格遵守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规范,确保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质量。二要务必按期完成。2017年底前我省要完成水泥等12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任务,这是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规定的时限,是硬要求、死杠子,务必按期完成。三要通力合作。省环保厅排污许可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与指导,适时进行专项督查;省环科院专家组要全力做好业务指导和技术把关;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履职尽责,结合各自的职责,积极探索依托排污许可证进行环境管理,开拓创新建立实施“一证式”管理的机制;各市环保局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集中优势资源,加强调度,倒排工期,按规定时限完成核发任务。
  汪厅长同时指出,各地要以实施排污许可制为契机,推进企业环保法制化管理,让企业明确自己的主体责任,逐步建立以“环评管准入、许可管排污、执法管落实”为主线,以“污染物排放标准、许可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指南、可行技术体系”为技术支撑,以“统一排放数据、统一信息平台、统一信用编码”为手段的固定汚染源协同管理模式。
  贺泽群副厅长总结了全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前一阶段工作并部署下一步工作,指出今年上半年我省按期完成了火电和造纸两个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省环保厅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调度和指导,各地环保局创造性地做了大量工作,全省环保系统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但也存在部分地区对排污许可工作重视不够、核发工作机制不完善、技术支撑不足、排污许可证的环境执法未常态化等问题,需要切实加以解决。要求下一步各地要强化企业主体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理顺核发工作机制,提高发证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技术支撑,积极探索证后监管工作,为实施“一证式”管理夯实基础。
  会上,合肥、宿州、淮南、六安4市环保局长就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省环科院就做好技术支撑工作作了发言。
  省环保厅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省辖市环保局长、主管科长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