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加强蓝藻水华应急处置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函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7-07-27 09:47   点击次数:1228

合肥市人民政府:

  近日,我厅及省巢湖管理局在巡湖时发现巢湖市水厂取水口附近出现大量蓝藻积聚,尽管巢湖市已组织力量进行打捞,但蓝藻水华仍未消退。为保障巢湖市群众饮用水安全,请你市按照《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重点湖库蓝藻水华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7〕48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巢湖蓝藻应急防控工作。

  一、加强蓝藻打捞和应急处理,做好自来水深度处理。请你市按照巢湖蓝藻应急防控方案,督促沿湖县(市、区)政府加大蓝藻打捞处置力度,重点加强取水口处蓝藻打捞和无害化处置,缓解蓝藻集聚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影响。加强饮用水水源、自来水厂出水和水龙头水质监测,督促巢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指导供水企业做好饮用水深度处理的技术保障工作,及时消除蓝藻水华对饮用水水质的影响。

  二、及时启用巢湖三水厂。根据《关于再次请求加快巢湖市第三水厂建设的报告》(皖合巢行〔2017〕20号),巢湖市三水厂取水头部、泵房工程应于6月底前完工,但截至目前,该项工程尚未完工。请你市督促巢湖市政府抓紧完成三水厂建设工程并及时启用,切实防范蓝藻对巢湖饮用水水源地的影响,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