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南屏路110kV等2项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8-01-10 08:54   点击次数:23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合肥供电公司合肥南屏路110kV等2项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予以公示。

项 目 名 称

合肥南屏路110kV等2项输变电工程

建 设 地 点

合肥市

建 设 单 位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合肥供电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通过对已运行110kV变电站、线路的类比和理论预测,预测本期工程新建的110kV变电站和输电线路运行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2、变电站厂界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预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3、对输变电工程施工期提出了污染防治措施。4、固体废弃物规范要求进行处置。

预审意见

合肥南屏路110kV等2项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docx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门:

合肥市环保局辐射处

   话:

0551-63508085

 真:

0551-63508086

   址:

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