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皖政〔2016〕116号)文件精神,根据《合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有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的要求,我市2017年度33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和所在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现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公开如下:
1、合肥江航飞机装备有限公司.pdf2、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商用车分公司.pdf3、合肥万达蓄电池厂.pdf4、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pdf5、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pdf6、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df7、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桃花厂区).pdf8、江南机械有限责任公司.pdf9、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pdf10、安徽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pdf11、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pdf12、合肥恩斯克有限公司.pdf13、合肥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pdf14、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铸锻厂.pdf15、日立建机(中国)有限公司.pdf16、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铸造工厂.pdf17、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轿车分公司.pdf18、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型车分公司.pdf19、安徽铜冠国轩铜材有限公司.pdf20、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pdf21、合肥阿雷斯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pdf22、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pdf23、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pdf24、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pdf25、合肥茂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df26、住化电子材料科技(合肥)有限公司.pdf27、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pdf28、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pdf29、合肥彩虹蓝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df30、合肥乐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pdf31、合肥长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pdf32、安徽海容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pdf33、巢湖市万山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