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在线服务 > 拟验收意见公开

关于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合肥市小仓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公示


浏览次数:4533 附件下载次数:0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合肥市小仓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验收合格的项目
项目名称: 合肥市小仓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与重庆路交口东侧小仓房污水处理厂内
建设单位: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 小仓房污水处理厂(一期)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定稿)0925 (修复的完整版)(1).docx
项目概况: 报验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与重庆路交口东侧小仓房污水处理厂内,环评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一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改变内回流液入池点、增设曝气管、好氧区加盖除臭、V滤池改为反硝化深床滤池等,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前期环评审批手续完善,你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环评单位(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12月6日通过了我局批复(环建审[2013]355号)。 项目建设基本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并落实了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区排水已实行雨污分流,厂区生活污水、地坪设备冲洗等废水纳入本污水处理厂一并处理。 2、对好氧区氧化沟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增设了2套生物除臭系统进行收集净化处理。本项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3、落实了厂区产噪设备、设施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脱水浓缩后由政府部门统一调度处置;格栅渣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落实了有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已通过了环保部门备案(备案号:340101-2017-001-L)。
公众参与情况: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处理部门: 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0551-63508116
传真: 0551-63508116 通讯地址: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松林路交汇处(东北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