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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华清方兴表面技术有限公司《华清(合肥)高科表面处理工程基地一期项目阶段性竣工工程》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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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华清方兴表面技术有限公司《华清(合肥)高科表面处理工程基地一期项目阶段性竣工工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验收合格的项目
项目名称: 华清(合肥)高科表面处理工程基地一期项目阶段性竣工工程
建设地点: 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学田路与宁西路交口西北角
建设单位: 合肥华清方兴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 华清公司表面处理基地一期工程验收监测报告.doc
项目概况: 报验项目位于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学田路与宁西路交口西北角,总占地面积500亩,一期工程占地200亩。2011年9月市环保局以环建审[2011]430号文批准了基地一期工程环评报告书,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条镀金生产线、2条镀银生产线、10条镀镍生产线、10条镀铜生产线、8条镀锌生产线、4条镀铬生产线、4条喷涂生产线、1条喷粉生产线、1条电泳生产线、1条酸洗抛光生产线、1台10t/h的天然气锅炉、1座处理能力为1万吨/天综合污水处理站及其它工艺废水处理设施,建成后可形成表面处理加工能力2540.15万平方米/年,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0亿元,其中一期计划投资10亿元,环保投资约5570万元。 2013年10月,市环保局以环建审[2013]300号文批准了基地一期工程环境影响变更报告,批准变更的内容如下:镀金、镀银工艺由无氰电镀工艺变更为含氰电镀工艺,工艺变更后产品产能不变;将3条镀铬生产线改为镀硬铬,电镀产能不变;原设计中10条镀铜生产线改为1条镀铜生产线、2条镀锡生产线以及7条合金镀生产线;产品产能由原镀铜年产量120万平米调整为镀铜年产量12万平米,镀锡年产量24万平米,合金年产量84万平米。 目前一期项目中首期已建工程占地面积约30亩,主要建设内容有:废水处理站及其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成,处理能力为2000m3/d;建成表面处理联合厂房三,在联合厂房三东侧建设了1栋6层综合楼(建筑面积约6384平米);建成涂装再制造联合厂房;建设区污水及雨水管网已建成,设置了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建成危险品库(约516平方米),危废暂存场所设置在该库内。在表面处理联合厂房三内设置了1条含氰镀金生产线,手动挂镀,年镀金0.02万平米。 本次验收针对上述已建工程,为基地一期工程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合肥华清海洋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入驻表面处理联合厂房三的南三楼及涂装再制造联合厂房内。其环评报告已另行报批。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基本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并落实了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水处理及排放: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镀金生产线、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谷歌有限公司光电识别装备智能制造技改项目及合肥华清海阳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项目所排放的废水,废水种类主要有电镀废水(包括含氰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前处理废水等)、地面冲洗水、废气处理排水以及生活污水等。 含铬废水单独处理,处理装置能力为300t/d,目前镀铬生产线未建,含铬废水主要来自合肥华清海阳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项目中镀件表面钝化工序。 含氰、含镍、含铬废水分别由各自预处理设施处理,再经充分混合和破络反应后进入二级处理系统进行反应沉淀处理,二级处理设施出水现全部进入三级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由经开发区排水管网进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回用水系统目前尚未运行。 2. 废气处理及排放:项目生产废气主要是镀金生产线所排放的各类废气,主要为含酸碱废气、含氢氟酸废气、含氰废气、含硝酸及氨类废气等(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谷歌有限公司光电识别装备智能制造技改项目及合肥华清海阳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气自行处理,在各自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及批复中另行要求)。镀金生产线所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主要有: ?含酸碱废气主要来自化学除油槽、超声波除油槽、电解除油槽及其热水洗槽、盐酸酸洗槽、硫酸酸洗槽及镀镍槽。含酸碱废气进入此类废气处理塔处理后,由1根离地高度26.5米的排气筒排放。 ?含氢氟酸废气处理塔主要处理来自氢氟酸酸洗槽废气,经净化后的废气由1根离地高度26.5米的排气筒排放。 ?含氰废气处理塔主要处理来自预镀金槽、镀金槽及镀金后水洗槽废气,经净化后的废气由1根离地高度26.5米的排气筒排放。 ④含硝酸及氨类废气处理塔主要处理来自化学镀镍槽、硝酸酸洗槽废气,经净化后的废气由1根离地高度26.5米的排气筒排放。 3. 噪声排放: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泵、压缩机、风机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厂区产噪设备、设施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 4. 固废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表面处理废液、电镀废渣、废酸、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余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临时贮存场所,定期交由具备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理。 在危险品仓库内按规范设置了危废暂存场所。 5. 落实了其它污染防治措施:对初期雨水进行了收集处理,收集池容积240m3;设置了900m3事故水池。对污水输送管沟、危险品仓库、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处进行了防渗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高新区环保分局备案。 (备案号:340105-2016-019-M) 建设过程中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安徽明瑞环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环境监理。 2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三、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7年6月29-30日对报验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根据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含铬电镀废水、含镍电镀废水、各类前处理废水经相应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在厂区总排口总铬、六价铬、总镍三项污染物指标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外排废水中PH、COD、SS、氨氮、总氮、石油类等主要污染物浓度符合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磷酸盐浓度满足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最终进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为438L/m3,满足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限值500L/m3的限值要求。 2.废气: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等工艺废气经处理后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单位产品实际排气量为36.5m3/m2,满足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限值要求(37.3m3/m2)。 3.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处理部门: 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0551-63508116
传真: 0551-63508116 通讯地址: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松林路交汇处(东北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