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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市包河区住建局《南淝河右岸砂石码头段防洪及水环境整治工程-关镇河下游河口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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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市包河区住建局《南淝河右岸砂石码头段防洪及水环境整治工程-关镇河下游河口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南淝河右岸砂石码头段防洪及水环境整治工程-关镇河下游河口泵站项目
建设地点: 包河区
建设单位: 合肥市包河区住建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关镇河入南淝河口处,属于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三期工程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站建设和河道工程,其中:泵站设计规模为30m3/h,主要包括新建泵房、进出水涵、闸及配套变配电室等建筑;河道工程为关镇河二期河道工程与南淝河大堤衔接段,桩号K6+250至南淝河大堤段。工程总投资约55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为保护项目周边区域环境质量,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做到: 1、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细化环境保护设施,确保工程设计、实施科学合理。做好河道沿线的雨污分流工作。本项目生活污水及沿线污水应全部截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施工料场、施工便道等应远离居民点、学校、水体等环境敏感目标设置。施工废水沉淀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运至市政污水管网,不得随意排放;施工场地、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污水应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3、做好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合理使用临时占地,缩短占用时间,施工结束后立即绿化恢复植被。 4、严格执行《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运输料石等易产生扬尘物品的车辆须实行覆盖或密闭措施;施工过程中采取车辆进出场冲洗以及施工现场围挡、覆盖和洒水等多种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5、严格执行《合肥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现场管理,有效抑制施工期噪声污染。对施工场地的产噪设备应采取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必要时应设置围档设施和临时隔声屏障,减缓施工的噪声影响。 6、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提升水泵、变压器等设备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标。 7、施工期做好土石方平衡、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工作。施工中产生的渣土、建筑垃圾等必须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运营期泵站格栅栅渣应集中收集,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8、有关本项目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63537078
传真: 0551-63537079 通讯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