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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城乡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乡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庐州大道(繁华大道-锦绣大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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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城乡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乡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庐州大道(繁华大道-锦绣大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合肥城乡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庐州大道(繁华大道-锦绣大道)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包河区
建设单位: 合肥城乡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改建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区骆岗机场片区中心地带,北接现状庐州大道,在繁华大道交口以北通过插入一段直径800m的圆曲线,将线位向南偏移,贯穿整个骆岗机场片区,跨越十五里河,最后顺接至现状庐州大道与锦绣大道交口,全长4.5km,红线宽度50m,机动车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60km/h,其中1座上跨繁华大道主线高架桥约377米,1座跨十五里河桥梁60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排水、照明、交通、绿化、供电土建等工程。计划总总投资约1083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27.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各项环境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施工作业时限规定,减缓噪声扰民;施工现场应做好防扬尘和水土流失工作;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回用,禁止外排;施工营地、临时堆土场设置应远离十五里河等环境敏感点,施工现场设有化粪池,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粪便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采用雨污分流制,结合道路工程认真完善排水系统。排水和其他管网工程应一次设计、实施到位,严禁乱开乱挖。项目区雨水管网接入十五里河,污水最终排入十五里河水处理厂。 3、要求桥梁涉水桥墩采用围堰施工,施工时必须在枯水期进行,周边设置泥浆沉淀池,施工结束后围堰及时拆除。须在河岸和水面上设置挡防设施,严禁施工期各类施工废弃物和污染物排入水体。 4、工程使用商品沥青混凝土,现场不设混凝土搅拌站,不设取土场、弃土场;运输料石等易产生扬尘物品的车辆须实行覆盖或密闭措施;施工过程中采取车辆进出场冲洗以及施工现场围挡、覆盖和洒水等多种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合理使用临时占地,缩短占用时间,施工完毕立即恢复植被或进行硬化处理。施工期做好土石方平衡、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工作。 5、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设置产噪设施位置,确需在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设置围挡实施和隔声屏障;夜间禁止产噪设备施工。为减小交通噪声对临路两侧敏感点的不良影响,根据交通噪声预测结果,要求对噪声超标的小区居民点等敏感目标采取在高架桥两侧安装隔声屏障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减轻交通噪声的不利影响。 6、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中。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63537078
传真: 0551-63537079 通讯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