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在线服务 > 拟审批意见公开

关于合肥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暨中科大高新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合肥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暨中科大高新园区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浏览次数:2780 附件下载次数: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暨中科大高新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合肥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暨中科大高新园区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合肥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暨中科大高新园区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高新区
建设单位: 合肥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暨中科大高新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合肥市高新区,东隔石莲南路为中科大先进研究院,南隔燕子河路为在建的合肥离子医学中心,西侧为高压走廊,北隔望江西路为王咀湖。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科研楼、专家楼、专家接待中心、人才公寓、文体中心、服务中心等,本次环评评价内容为专家楼、专家接待中心、一期人才公寓(1—6#楼)、文体中心,1#科研楼环评已审批(环建审〔2017〕87号),2#科研楼和二期人才公寓另行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本项目建设内容:专家楼、人才公寓、专家接待中心、文体中心、迎宾阁等,配套设施包括中央空调系统、变电所、水泵房等。总建筑面积111779m2,总投资447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废气主要是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地下车库应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避免汽车尾气在局部地区积聚,排气口位置应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区域。 3、人才公寓供暖由市政供热供给,制冷采用分体式空调;专家楼供热、制冷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机组位于专家楼西侧地下;文体中心和专家接待中心采用多联机空调系统,空调外机设于文体中心2楼楼顶。项目区配套设施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安装过程中须采取隔声、减振、吸声、消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鉴于项目区内人才公寓、专家楼距离望江西路、长宁大道较近,人才公寓和专家楼设计时须考虑交通噪声的不良影响,其建筑物内须安装隔声窗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室内达标。 4、办公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纳入城市环卫系统。 5、项目区内施工现场须设置隔油池、沉淀池,保证施工废水达标排放或回用;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须妥善处置,禁止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对施工噪声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的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63537078
传真: 0551-63537079 通讯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