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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作化南路(龙图路~习友南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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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作化南路(龙图路~习友南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作化南路(龙图路~习友南路)工程
建设地点: 合作化南路(龙图路~习友南路)
建设单位: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
项目概况: 合作化南路(龙图路~习友南路)工程北起龙图路,南至习友南路。线路穿过东风新村小区(需拆迁9栋6层居民楼),跨十五里河接现状龙川路,向南下穿已建高铁南环线、京福高铁,上跨动车运用所、下穿绕城高速后,线路转向西南穿合肥第五水厂自来水沉淀池后与现状习友南路相交。道路全长2420.977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40m,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为50km/h。项目总投资3.4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77.3万元。项目永久占地108466m2,临时占地10000m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路线交叉、交通、管线、绿化、环保工程等,施工期12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工程不设弃土场、拌合场、搅拌站,制梁场、临时堆土场、淤泥堆场等应远离十五里河等环境敏感目标。施工产生的泥浆水经沉淀后回用、堆泥干化后妥善填埋处置。本项目施工营地设于龙川路与合作化路西北角,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污水经油水分离设施隔油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二)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施工期环境管理。运输料石等易产生扬尘物品的车辆须实行覆盖或密闭措施;施工过程中采取车辆进出场冲洗以及施工现场围挡、覆盖和洒水等多种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排水和其他管网工程应一次设计、实施到位,严禁乱开乱挖。 (三)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产噪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产噪设施位置,确需在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设置围挡设施和临时隔声屏障,减缓施工的噪声影响。午间、夜间避开产噪设备施工。 为减小交通噪声对临路两侧敏感点的不良影响,根据交通噪声预测结果,要求对噪声超标的东风新村小区、合肥市第六十四中学等敏感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减轻交通噪声的不利影响。 (四)本工程建设跨十五里河桥梁一座,桥梁施工时尽量选择枯水期进行,桥墩实行围堰施工,周边设置泥浆沉淀池,施工结束后围堰及时拆除。严禁施工期各类施工废弃物和污染物排入水体。 (五)优化桥梁设计方案,在桥面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避免冲刷桥面的雨水直接排入河道。桥梁应设置好防撞护栏和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合理设截流事故池,防止事故性废水排入水体。本路段应设置大型警示标识牌,制定道路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风险防范及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相应责任单位。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63537078
传真: 0551-63537079 通讯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