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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合肥)有限公司《有研粉末新材料(合肥)有限公司有研粉末合肥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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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有研粉末新材料(合肥)有限公司《有研粉末新材料(合肥)有限公司有研粉末合肥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有研粉末新材料(合肥)有限公司有研粉末合肥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新站区
建设单位: 有研粉末新材料(合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合肥市新站区九顶山路与东方大道交口西北角。项目占地面积100亩,建设五栋厂房、综合楼、仓库等,新建年产1.5万吨铜粉、铜合金粉、锡粉、铁基粉生产线(包括1条铜粉生产线、2条铜合金粉生产线、1条锡粉生产线和2条铁基粉生产线)。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各类废水需做到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其中铜粉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阳极残留铜板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中酸雾吸收废水,收集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RO浓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我局监控平台联网。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厂房1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电解槽废气(酸性气体)、热处理和干燥工段产生的含尘废气以及包装工序排放的粉尘。酸性气体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1#)达标排放;含尘废气及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2#)达标排放。 厂房2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炉废气、热处理和干燥工段产生的含尘废气以及包装工序排放的粉尘。熔炉废气、含尘废气及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3#)达标排放。 厂房3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炉废气、热处理和干燥工段产生的含尘废气、干燥工段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包装工序排放的粉尘。熔炉废气、含尘废气及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4#)达标排放。 项目区设施氨分解装置一套,位于项目区西部中间位置,排放的氨气经纯化系统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5#)达标排放。 加强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量。根据环评文件分析,本项目厂界须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建设单位须及时告知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降噪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置。气、水雾化法制铁基粉工艺产生的炉渣、废活性炭、废氨分解触媒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妥善储存,及时交送具备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完善厂区地下水防渗工程,同时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防治地下水污染。 6、根据环评文件中的环境风险分析内容,完善全厂环境应急预案,落实事故池、储罐区围堰等风险防范处理措施,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的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63537078
传真: 0551-63537079 通讯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