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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港区(合肥外贸综合码头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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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港区(合肥外贸综合码头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港区(合肥外贸综合码头工程)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经开区
建设单位: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合肥市经开区派河左岸,莲花路上游,地属合肥港区中派作业区,项目不在巢湖流域水环境一、二级保护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设4个100TEU集装箱泊位、3个2000吨级件杂货泊位和1个170车位滚装泊位,并配套建设装卸设备、港区内道路、堆场、供电照明、通信、环保、给排水、消防以及必要的生产和生活辅助设施。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33亩,利用岸线长度730m,项目建成后设计年吞吐量390万吨。 项目总投资67183.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9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水主要有港区废水和船舶废水,其中港区废水包括机械冲洗、机修间、洗箱产生的油污水、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船舶废水包括舱底油污水、船舶压舱水、船舶生活污水等。港区废水中油污水、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分别经隔油池、化粪池、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船舶废水经船舶自带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交由港航部门环保工作船或规划服务区进行专业收集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项目设置2座沉淀池,有效容积分别为440m3和450m3,设置2套混凝沉淀装置,单套处理能力为60m3/h,用于收集、处理初期雨水,处理后雨水部分回用于绿化和洒水抑尘,其余部分排入污水管网。 项目设置2座消防废水收集池,有效容积分别为368m3和410m3。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运输扬尘和食堂油烟等。运输扬尘采取洒水抑尘,食堂油烟采取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油烟进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三)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妥善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厨余垃圾由专业公司处置;机修含油废棉纱、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泥、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安全处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五)强化厂区建筑防渗,特别要加强危险废物暂存区等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和贮运过程中的管理,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本项目环评标准按照合肥经开区环保分局2017年7月11日出具的《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港区(合肥外贸综合码头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确认函》要求执行。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63537078
传真: 0551-63537079 通讯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