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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全氧燃烧新型光伏盖板材料生产线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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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全氧燃烧新型光伏盖板材料生产线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全氧燃烧新型光伏盖板材料生产线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 高新区
建设单位: 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明珠大道南侧,长宁大道与大龙山路之间,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日熔化量1000t/d的玻璃熔窑(一窑四线)、1台余热锅炉、5条钢化镀膜生产线、1条超薄钢化镀膜生产线,并配套建设2座职工倒班公寓、压缩空气站、软水/纯水制备系统、成品仓库等辅助工程。项目实施后将新增年产3330万m2光伏盖板玻璃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约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90万元。该项目已经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合高经贸〔2016〕653号)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各类废水需做到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产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软水系统废水(再生废水)、生产线循环冷却废水(联合车间冷却系统和空压站冷却系统)、余热发电系统循环水排水(发电系统和余热锅炉)和玻璃清洗废水(包括磨边清洗废水、镀膜前清洗废水和包装前清洗废水)。 磨边清洗废水经过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磨边清洗工序,少量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镀膜前清洗废水通过纯水制备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该工序,少量浓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包装前清洗废水通过砂滤等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少量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软水系统废水、生产线循环冷却水、余热发电系统循环水系统排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我局监控平台联网。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原料车间(入库、输送、称量、混合)、窑头料仓和碎玻璃系统等产尘点产生的粉尘,采取严格密封措施,经24套机械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19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熔窑烟气采用触媒陶瓷纤维滤管干法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68米高烟囟排放;镀膜间密闭操作,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3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排气筒、采样口及采样平台,在熔窑废气处理系统最终出口处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我局监控平台联网。 加强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量。根据环评文件分析,本项目厂界须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建设单位须及时告知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降噪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置。废机油、废钒钛系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妥善储存,及时交送具备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完善厂区地下水防渗工程,同时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防治地下水污染。 6、根据环评文件中的环境风险分析内容,完善全厂环境应急预案,落实事故池、储罐区围堰等风险防范处理措施,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的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63537078
传真: 0551-63537079 通讯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