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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工大智能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工大智能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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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工大智能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工大智能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合肥工大智能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 包河区
建设单位: 合肥工大智能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一期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泰山路交口西南角,分东、西两地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研发中心:为地上5层、地下一层建筑,平面功能均为实验会议研发办公室;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究及检测中心:其中数据中心层数为地上12层、EMC/整车试验室、动力站房、新能源库房层数为地上1层,碰撞试验室、零部件试验室、新能源试验室层数为地上2层,立体车库为地上5层;配套建设物管用房、变配电房、生活泵房、机动车停车位等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94亩,总建筑面积267403m2。项目总投资约193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62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设搅拌站,施工产生的泥浆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污水收集后运至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临时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及时清运,由市容部门专用垃圾车送至垃圾转用站。 (二)按照《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采取物料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围档、料场遮挡、场地路面硬化、晴天洒水作业、废弃物及时清运、渣土车出场冲洗等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三)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设置产噪设施位置,确需在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设置围档设施和隔声屏障;夜间禁止产噪设备施工,昼间尽量避开学校等敏感点进行产噪施工,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点尽量远离南侧敏感点,减缓施工的噪声影响。 (四)运营期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雨水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分类预处理后排入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预留空地用于入驻企业建设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各企业在入驻时需另做环评,产业政策须符合环评文本中要求的产业定位与总体规划。 (五)本项目噪声只针对研发办公用房进行评价,项目投入运营后,各企业在入驻时均要求其对固定噪声源采取防噪减震措施,做到厂界噪声达标。 (六)运营期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资源化处理,加强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及综合利用。入驻企业产生危险废物的,须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危废临时贮存场所,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没有附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63537078
传真: 0551-63537079 通讯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